受人民委托,我公司定于2009年7月6日上午10时在本公司拍卖厅依法对下列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1、夏克权、夏晓晨拥有的一幢(主体四层、局部五层)位于大丰市白驹镇204国道东侧的房地产,建筑面积1656.69平方米,占地面积395.2平方米,拍卖保留价:290.88万元;
2、大丰市妙施床上用品厂内的彩钢大棚(面积376.2平方米),富山牌工业缝纫机21台,GEMSY拷边机1台,大王牌拷边机1台,承成牌水空调2台,格力菱格风挂壁式空调1台,美菱冰箱1台,彩电1台及办公桌椅、文件柜、裁剪桌等,拍卖保留价5.4793万元。
标的详情,请到本公司咨询、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