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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霞美镇长嵘机械公司房地产三拍

发布:南安市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3-11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3次 编辑:张筱 关注:

    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3月11日10时至2017年3月1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南安市霞美镇长嵘机械有限公司位于南安市霞美镇长福村1幢1-13层、2幢1层工业厂房的工业房地产
    1、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土地使用权人:南安市霞美镇长嵘机械有限公司,权属属质: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31080075号,土地使用权面积:其中一幢1-13层面积12933.72㎡、2幢1层面积775.71㎡,土地用途:工业用地,批准土地使用期限终止日期为2057年6月;有租赁;
    2、厂房一: 1幢1-13层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物。建筑面积为12933.72平方米。1-2层层高约4.0米,2层以上约3.3米;外墙无装修;天棚:1层部分涂料粉刷,其余无装修;内墙:1层部分涂料粉刷、瓷砖贴面,其余无装修;地面:1层部分水泥找平、磁砖铺地,其余无装修;门、窗:1层部门卷帘门、玻璃门、铁门,其余无安装;
厂房二:2幢1层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物。建筑面积为775.71平方米,层高约4.0米;外墙无装修;天棚:部分涂料粉刷;内墙:部分涂料粉刷;地面:水泥找平;门、窗:铁门、卷帘门。
    起拍价:766.772万元,保证金:77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特别说明:本次起拍价以评估价为基准,本拍卖标的评估价已扣除房地产转让过程中应由买受人支付的营业税及附加、印花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其他费用,扣除的金额仅用于本次评估,准确数据应以有关部门确认为准。)
    二、竞买人条件:只限符合条件的法人参与竞买,个人参与竞买无法办理过户,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参加竞买的法人,如委托个人参加竞买的,首先必须于拍卖前来本院备案(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之后以受委托人的身份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账户,并按本拍卖相关规定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参加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南安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7年3月7日12时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 2017年2月24日起至2017年3月10日止接受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1:00,下午15:00-17:00),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看样时间定于2017年3月10日上午09:00-11:30,看样需提前与承办法官联系登记,统一安排前往南安市霞美镇长福村看样,联系电话:0595-86386423,18016660106(蔡法官)。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77万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77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特别说明
    1、竞买人应进行现场实地勘查,被执行人的厂房、土地存在尚存在部分租赁关系,竞买人应自行核实。
    2、拍卖标的物的的过户所产生的税费、过户费等相关费用由竞买人承担,若拍卖成功后三个月内无法移交上述拍卖物,则视为拍卖未成交,拍卖款将不计息退还买受人。
    3、拍卖前竞买人应自行到国土资源局等有关部门查询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拖欠税费、水电费等其他瑕疵(如无法查询,应委托律师查询或通过法院查询),若竞买人不查询或没有查询等,应自行承担全部后果。
    4、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拍卖成交后,余款买受人在 2017年3月14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安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南安市支行,账号:1408014029022043781),并在2017年3月16日15时(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地址:南安市湖中路28号 )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法院负责办理标的他项权证的解除手续,并在他项权证解除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交付拍卖标的物(或者,“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标的的评估报告摘自泉中正评报字(2015)第Q201507238号
    咨询电话:0595-86386423,18016660106(蔡法官)
    监督电话:0595-86382679。
    联系地址:福建省南安市湖中路28号。
南安市人民法院
2017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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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位置

拍卖结果:

标的介绍:

  • 建筑面积:㎡
  • 有证面积:㎡
  • 无证面积:㎡
  • 宗地面积:㎡
  • 使用面积:㎡
  • 土地面积:㎡

土地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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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刚

职称:经济师中级职称

单位: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

朱荣高

职称:评估师

单位:徐州中天土地房地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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