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定于2017年5月4日10时在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厅公开卖:鹏程(石狮)纺织有限公司位于石狮市永宁镇塔石工业区的A幢、B幢、C幢、D幢的工业房地产(保证金70万元)【案号:(2016)闽05执309号】,起拍价442.2万元。参加竞买者应于2017年5月2日17时前将保证金汇至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农行泉州丰泽支行营业厅;账号:13-510701040001360,并注明拍卖保证金及案号。通知:以上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担保物权人、利害关系人请拍卖日到场,优先购买权人在拍卖会举行三天前办理相关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