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碎机等设备拍卖
发布: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12-30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张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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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将于2016年12月30日10时至2016年12月30日22时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破碎机、吸尘机、输送带机组、叉车、空调、木碎等(详见评估明细表).
起拍价:35000元,保证金:7000元,增价幅度:5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需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个人竟买者需以本人参与竞买,竞买人若是法人、其他组织的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始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电话:18902580310,需要预约看样的,请将姓名、联系方式及需要看样的网拍标的物编辑成短信发送至上述号码(本短信仅作预约登记,不一一予以回复),报名截至看样前一天16时(双休日除外)。看样时间、地点:2016年12月29日上午10时在江门市新会区龙湾收费站出口右手边的中南石化加油站前集中,过时不候。没有提前短信预约的,不能看样(联系人:林法官,电话0750-6398017)。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拖欠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管费、搬运费、出仓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按现状拍卖,标的物数量、重量、现状由竞买人自认,竞买人一经应价,应视作已了解了标的物瑕疵,查验了标的物并不得撤回、反悔。因搬迁而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系统将锁定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7年1月6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江门市侨兴支行,账号:44-384201040000861),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时请注明:(2016)江新法拍字第180号拍卖款],并用手机将汇款凭证拍成照片发送到18902580310上(短信本院不作回复),本院确认上述款项入账后,成交裁定书出具后将由专人通知买受人领取,期间所需时间约十五个工作日左右,请耐心等待。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以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对于买受人恶意竞价而造成妨碍网拍正常进行的行为,本院将依法对其追究责任。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江门市南方价格鉴证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报告编号:江南方价评字[2016]第318号),相关公告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查看。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18902580310
法院监督电话: 0750-6398088
联系地址: 江门市新会区今古洲同庆路8号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