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人依法接受委托,定于2013年9月13日上午10时在湖州市环城南路31号二楼拍卖厅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位于湖州市嘉业阳光城嘉竹苑84幢3单元707室房屋(含装饰装修),证载建筑面积122.36平方米,房产证号:湖房权证湖州市字第0101007号,城镇单一住宅用地使用权面积70.03平方米,权证号:湖土国用(2009)第9-26522号,起拍价110万元。
注:以上标的均有保留价,1号标的委托方为南浔区人民法院,标的相关人员(如双方当事人、抵押权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届时应参加拍卖会,如缺席不到场的,不影响该标的的拍卖,将丧失相关权利。
二、展示、咨询、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9月12日16时止。(节假日除外)
三、凡参加竞拍者,请带有效证件,并交纳标的起拍价10%的竞买保证金,方可领牌竞买。
联系电话:2093555 18905720286 3026705(南浔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