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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望园南路46㎡办公房拍卖

发布:南丰县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9-20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yx 关注:

南丰县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9月20日10时至2023年9月21日10时止(延时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上海市奉贤区望园南路1288弄80号1809室【房产权证号:奉2014007801号,房屋用途:办公,土地用途:商务办公,建筑面积:46.66㎡,所在层/总层数:18/21】。

起拍价:75万元,保证金:15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注意:

1、有物业、水电欠费情况。

2、上海有限购政策,竞买人参与竞买前,应当先确定在上海市具有购房资格,必要时可拨打上海市房地产交易服务热线“021-962269”具体咨询。

3、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在上海市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请拨打咨询电话0794-7162009(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自行前往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竞买人应先行咨询过户登记事项,过户登记风险由买受人承担。交易过程中应缴的税款依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无明确规定的应缴各种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办理过户手续时需先行垫付,依法应由原产权人承担税费的,在本院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凭纳税(费)的凭证从法院的拍卖价款中支取,逾期不予办理,所造成的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在开拍前五个工作日向本院联系(0794-7162009)。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特别提醒:《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暂无核准的优先购买权人。

十、拍卖竞价前竞买人应缴保证金,交到南丰县人民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3年9月28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丰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丰支行,账号:9558831511000615046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在登录竞拍淘宝账号的情况下打开标的页面即可在线支付,或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余款支付。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的保证金原路退还,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支付额度不足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和大额支付渠道。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794-716205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794-7162009

法院咨询电话:19307005227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南丰县人民法院

202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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